一、大赛背景
海洋是人类共有的蓝色家园,是可持续发展的资源宝库。21世纪,人类进入了大规模开发利用海洋的时期,探索、开发、利用、保护海洋已成为世界各国的共同行动。青少年,尤其大中学生是未来海洋事业发展的生力军。
国家海洋局、教育部、共青团中央于2008年9月12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首届全国大中学生海洋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国海发(2008)23号,以下简称《通知》),并成功举办了六届全国大中学生海洋知识竞赛活动。根据《通知》中“决定今后逐年举办”的要求,该活动围绕不同主题每年举办一届。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进一步关心海洋,认识海洋,经略海洋”,“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指示精神,今年的活动将围绕“扬帆海上丝路见证蓝色辉煌”主题开展。
二、大赛主题
扬帆海上丝路,见证蓝色辉煌。
三、主办单位
全国海洋知识竞赛是由国家海洋局、教育部、共青团中央、海军联合主办的一项全国性知识竞赛活动。
校内选拔赛由共青团浙江大学委员会、浙江大学海洋学院主办。
四、参赛对象
我校全体全日制在校学生
五、参赛方式
1. 个人网络参赛
参赛时间:2014年9月22日至2014年11月8日。
(1)注册: 所有参加竞赛的个人选手必须在答题之前登陆校园之星网(www.cz5u.com)海洋知识竞赛页面,填写在读学校、姓名、有效联系方式、邮寄地址、参赛组别等信息进行注册,取得参赛资格。
(2)网络答题:注册并取得参赛资格的选手在9月22日至10月21日登陆校园之星网(www.cz5u.com)答题。每位选手仅有一次答题机会,答题时间不限。答题完毕,选手须将试卷及时提交。按照选手竞赛成绩的分数及答题耗时排序,前10名将参加电视总决赛,第11-20名获得二等奖,第21-60名获得三等奖。10月25日在校园之星网(www.cz5u.com)公布获奖选手名单。
2. 校内参赛
报名时间:2014年9月22日至2014年10月7日24:00
发送个人参赛成绩截图至zdhyxyxsh@126.com,我们将对网络答题成绩前20名的学生进行集训。通过模拟比赛等方式,最终选拔确定5人,代表学校参加华东赛区比赛。若在华东赛区比赛成绩优异,则获得参与全国电视直播总决赛资格。
六、奖项设置
1. 个人奖
一等奖10名,含南北极特等奖2名:“南极特别奖”1名,将参加科考队赴南极考察;“北极特别奖”1名,获奖者赴北极考察。其余一等奖获奖者获赠2年《海洋世界》杂志。
二等奖40名,颁发获奖证书,赠阅2年《海洋世界》杂志。
三等奖50名,颁发获奖证书,赠阅1年《海洋世界》杂志。
2. 活动组织奖
名额若干。根据组织参赛学生的规模、发动形式及获奖名次情况,确定学生所在学校组织者、相关单位活动组织奖,颁发证书。
3.校内选拔赛奖项
设置一二三等奖若干,颁发荣誉证书与奖品。
七、其它事项
1. 所有的竞赛选手须以真实身份参赛,弄虚作假、重复参赛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参赛资格。
2. 所有选手须保证所留联系方式畅通。无法取得联系或因自身原因无法继续参赛的选手视为放弃参赛、奖励资格。
3. 电视总决赛将于11月初在厦门市举行。总决赛为现场竞赛,对选手的海洋知识综合运用能力以及整体素质进行考察,决出名次。
八、校内选拔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车老师 0571-88208124
王 辉 18868103786/761553
附件:关于开展第七届全国大中学生海洋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共青团浙江大学委员会
浙江大学海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