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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海洋学院关于2018年拟录取博士研究生招生政审、调档、组织关系转接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06作者:

 报考海洋学院2018年博士研究生的拟录取同学,关于政审、调档和组织关系转接事宜通知如下:

1、非浙江大学海洋学院本院考生,需领取政审函、调档函以及政审表。领取地点:舟山校区行政楼337办公室(注:本院考生不用办理此项手续);若本人因日程安排原因无法到实地领取,须在复试时登记(或核对)本人姓名、详细通信地址、邮编、手机等信息,以便通过快递邮寄给本人。

2、政审、调档事项办理:

(1)政审调档函包括政审函和调档函各一份,请考生所在单位复印,以作为调档备用。

(2)政审调档函须由考生本人交给单位党委(党总支),政审回函必须有单位党委(如**大学**学院党委)的印章。

(3)政审表格式可在本通知附件中下载,也可按照原单位的既定格式。

(4)若考生为应届生,只需寄回一张政审表,不用寄档案,等到六月底该同学毕业时将全部档案材料寄至我单位。

(5)若考生为非应届生,现在请将其全部档案材料和政审表寄至我单位,请务必保证档案于6月30日前寄到。

(6)若考生为定向、委培生,则勿需寄档案,只要寄政审表即可。

(7)请务必将政审函等相应材料于2018年6月25日前寄到: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浙大路1号(浙江大学舟山校区) 行政楼337 车老师收 电话:0580-2092112,收件单位:浙江大学海洋学院学生思政工作部。邮编:316021。

(8)档案寄送地址同上。考生党建档案材料须同人事档案材料一起寄送。

3、党组织关系转接事项:浙江省考生:转入单位填浙江大学海洋学院,组织抬头填浙江大学党委组织部;外省考生:转入单位同上,组织抬头填浙江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组织关系转接请新生报到时携带介绍信上交海洋学院学生思政工作部统一办理。

 

特别说明:根据学校相关通知规定:政治审查合格者给予发放录取通知书;未调档审查或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请拟录取考生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

 

附件: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政审表

海洋学院学生思政工作部

2018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