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发挥外业调查设备的作用,实现资源共享,提高设备使用效益,减少不必要的重复购置,更好为教学和科研提供服务,根据学校和学院相关规定,制定了《浙江大学海洋学院外业调查仪器设备管理规定(试行)》,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并征求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有意见建议请于2020年4月3日前反馈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
联系人:范丽,电话:2092835
电子邮箱:fanli0109@zju.edu.cn
海洋学院
2020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