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大学海洋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发布时间:2020-05-05作者:


根据《浙江大学关于做好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2020年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将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确保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与领导

我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海洋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负责受理考生的质疑、申诉,具体名单及联系方式如下:

  长:王瑞飞

副组长:王晓萍

  员:马忠俊 李春峰 贺治国 徐志伟 黄豪彩 王万成 吴颖骏

  书:袁雯静

申诉联系人:马忠俊(Tel:0580-2092592;E-mail:mazj@zju.edu.cn)

 

二、复试名单确定原则

1.符合“浙江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含专业学位)复试分数线的基本要求”。

2.对于第一志愿报考海洋学院的考生复试分数线同浙大工学基本分数线55,55,85,85,320。上线考生按照初试成绩从高到低(以总分补单科进入复试的考生,初试成绩按减分后成绩计),以不超过1:1.2的比例确定复试名单。

3.对于申请调剂到海洋学院的考生,由学院进行资格初审,按照初试成绩从高到低(以总分补单科进入复试的考生,初试成绩按减分后成绩计),以不超过1:1.5的比例确定调剂名单,其中调剂名额在5人以内的学科以不超过1:2的比例确定调剂名单。

4.学院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复试名单及安排会在第一时间通过海洋学院官网统一发布。

 

三、招生计划及复试人数

备注:其中包括“海南浙江大学研究院专项计划”名额43名,专项计划录取学生,第一学年为课程学习阶段,在浙江大学舟山校区学习,其他培养考核环节以及研究论文阶段在海南浙江大学研究院(海南三亚)进行。

 

四、复试形式和要求

1.复式形式:为了保障师生健康减少人员聚集统筹考虑浙江省疫情形势、应急响应级别、学校安全管控措施,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尽可能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保障考生的安全,复试的组织形式为网络远程复试,以“钉钉(DingTalk)”作为面试平台。具体视频复试流程和要求及考生需做好的准备工作见《考生操作指南》。此外,考生需在复试前2天以钉钉上传的方式提供大学学习成绩单、奖励、科研成果证明、含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内容的面试展示PPT等补充材料资料包。

2.复试小组:复试由各专业组织,每个复试小组不少于5人(其中具有本专业副教授以上职称者不少于3人,至少有1人为德育导师),由办事公正且没有直系亲属报考本学院的教师担任。复试小组应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认真做好复试记录,保证复试的公平性、有效性和质量。

3.复试内容:包括政治思想品德审查、英语口语、综合面试等。复试需考察学生的专业素质,利用所学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同时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除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外,考查学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和社会实践等方面的情况。面试时间一般每生不少于20分钟,包括PPT展示5分钟,提问回答15分钟左右。

 

五、调剂

1.我院电子信息、机械、土木水利、资源与环境、生物与医药五个专业领域(含海南专项名额)均接收调剂。

2.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专业的学校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且符合调入专业的复试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4.调剂考生需选考英语语种。

5.调剂考生需考数学一或数学二,其中业务课未考数学或考数学农、数学三的考生不能调剂我院相关专业,考数学二的考生不能调剂数学一相关专业。

6.具体调剂缺额、要求及安排待一志愿复试录取后再行通知。

 

录取

我学院根据招复试录取方案,综合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初试和复试成绩、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1.综合成绩计算办法:综合成绩=初试总分/5×60%+复试成绩×40%

2.录取: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综合成绩并列时以初试成绩等为优先级进行排序。其中:

1)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思想品德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资格审查

复试前所有考生须在“钉钉”中上传以下资格审查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准考证;应届生上传中国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需上传前置学历学位证书。资格审查详见要求见我校研招网“浙江大学关于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相关工作安排 http://grs.zju.edu.cn/yjszs/redir.php?catalog_id=130678&object_id=206151

 

八、体检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及疫情防控需要,考生复试期间暂不体检。考生被本院拟录取后自行去当地甲以上医院体检并将体检表于6月10日前寄我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如有特殊情况考生须及时与我院联系。

 

九、复试安排及复试名单

复试时间

复试学科

5月12日上午8:30

电子信息(0854)

5月12日上午8:30

机械(0855)

5月12日上午8:30

土木水利(0859)

5月12日下午14:00

资源与环境(0857)

5月12日晚上18:00

生物与医药(0860)

一志愿复试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