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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系关于开展2011-2012学年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与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9-24作者:

海洋系2010级本科生班、各班主任:

为了总结我系本科生在2011-2012学年的成绩,激励同学们奋发图强、刻苦学习、全面发展,按照学校的要求,现开展2011-2012学年综合素质评价与评奖评优工作。

请根据《海洋科学与工程学系本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见附件1),建立专门的专业小班综合素质评价小组,公平、公开、公正地开展好本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在此基础上,严格按照《海洋科学与工程学系本科学生评奖评优实施细则(试行)》(见附件2),切实做好评奖评优工作。

9月25日下班前,请各班收齐上交“学年小结表”、“计分评价表”,并附综合素质评价的排序汇总表。同时,完成学业一、二、三等奖学金、研究与创新奖学金、特别奖学金以及国家奖学金等预评工作,汇总之后上报。十一期间,系网上将对获奖情况进行预公示。

10月8日-10月18日,系里将学生信息导入“学生工作管理系统”,进行检测、维护。同时,进行奖学金人数的调整,并最终导入学业一二三等奖学金、社会实践等单项奖学金、研究与创新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等获奖数据,由此系统自动产生优秀学生一、二、三等奖学金等。

10月18日-10月24日,完成两项外设奖学金——太平洋造船奖学金和中国港湾奖学金。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综合素质评价办法由学系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由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公室负责实施和指导。评奖评优工作办法由学系评奖评优委员会负责实施和解释。联系人:车淼洁,联系电话:88208890,电子邮箱:cmj@zju.edu.cn

浙江大学海洋科学与工程学系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公室

本科生评奖评优委员会

2012年9月24日

附1:海洋系本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

附2:海洋系本科学生评奖评优实施细则(试行)

附3:海洋系综合素质评价记实申报表

附4:海洋系评奖评优计分评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