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海洋学院,坐落于中国第一大群岛和重要港口城市浙江省舟山市,是一所以“高起点、强辐射、可持续、国际化”为发展理念的专业型、研究型学院。
现建有海洋科学系、海洋工程学系、海洋信息学系和港航物流与自由贸易岛研究中心。设有海洋地质与资源、海洋化学与环境、海洋生物与药物、物理海洋与遥感、海洋工程与技术、港口海岸与近海工程、海洋结构物与船舶工程、海洋传感与网络、海洋电子与智能系统等9个研究所。共建有浙江大学海洋研究院、浙江大学舟山海洋研究中心、浙江大学摘箬山海洋科技示范岛、浙江大学先进技术研究院舟山海洋分院、海南浙江大学研究院、智慧海洋浙江省实验室(东海实验室)等。拥有海洋工程装备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浙江)、海洋感知技术与装备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浙江舟山群岛海洋生态系统教育部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海洋牧场水下在线监测科技团队全国工作站、浙江省海洋岩土工程与材料重点实验室、浙江省海洋观测-成像试验区重点实验室、海洋装备试验浙江省工程实验室、海洋工程材料浙江省工程实验室、海上试验浙江省科技创新服务平台、浙江省“智慧东海”协同创新中心、浙江省大湾区(智慧海洋)创新发展中心和山东省海洋牧场观测网数据中心、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研究院、舟山海洋电子信息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等科研平台。围绕国家海洋战略目标和舟山海洋工程装备等产业发展需求,建设了消声水池、波流水池、操纵性水池、60MPa压力筒、双六自由度仿真实验平台等十余个具有国际一流水准、能满足多种海洋试验需求的大型实验设施。
海洋学院坚持“国家目标、一流牵引,理工协同、学科融合,做精海科、做强海工”的理念,提出和实施海洋领域的学科会聚计划战略,现拥有海洋技术与工程交叉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下设应用海洋科学、海洋技术和海洋工程3个学科领域方向;并在机械、电子信息、土木水利、资源与环境和生物与医药5个领域培养专业学位工程博士。
一、招生方式
直接攻博、硕博连读、普通招考三种方式。
二、招生专业及学制
1、海洋技术与工程(990200):学术学位,招收全日制非定向生,直接攻读博士生(学制5年)、硕博连读博士生(硕士阶段与博士阶段合计5年)、普通招考博士生(学制3.5年)。
2、机械(085500)、电子信息(085400)、土木水利(085900)、资源与环境(085700)、生物与医药(086000)5个专业类别:专业学位,招收全日制非定向生,直接攻读博士生(学制5年)、硕博连读博士生(硕士阶段与博士阶段合计5年)、普通招考博士生(学制4年)。
三、各类博士生的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可以申请普通招考博士生;获学士学位8年及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且有丰富实践成果和经验的在职人员可报考非全日制普通招考博士生;
4.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科研能力和学术志趣的本校在学硕士研究生,可申请硕博连读博士生;
5.获得2023年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可直接申请攻读学术学位博士生;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的相关规定;
7.有至少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8.现在读博士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名截止日前需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处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在6月30日前递交离校证明,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9.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申请者,须在入学前提交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10.现役军人报考的要求及办法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委政治工作部有关规定办理。
1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等教育部各类专项计划申请者除满足1-7外,还须符合教育部相应专项计划的报考要求,相关部门审核通过者才可申请;
12.非全日制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者,具体要求详见《浙江大学2023年非全日制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13.我院海南浙江大学研究院博士生专项计划申请者申请条件同上,备注中填写:“海南专项计划”;
申请者在申请前应确认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不符合申请条件者将不予录取;在学期间或毕业后如发现申请材料、前置学历学位等弄虚作假,相关后果由申请者本人承担。
(二)外语和学术条件
1.外语条件:
(1)直接攻读博士生,大学英语六级合格(426及以上)或WSK(PETS 5)合格或英语专业八级合格或英语国家获得过学士及以上学位,成绩有效期五年(以博士生入学之日前五年计);或雅思5.5及以上或托福80及以上;
(2)硕博连读生,大学英语六级合格(426及以上)或WSK(PETS 5)合格或英语专业八级合格或英语国家获得过学士及以上学位,成绩有效期五年(以博士生入学之日前五年计);或雅思5.5及以上或托福80及以上;或获得研究生英语课程学分;
(3)普通招考博士生,应具有较好的听、说、读、写能力,大学英语六级合格(426及以上)或WSK(PETS 5)合格或英语专业八级合格或英语国家获得过学士及以上学位,成绩有效期五年(以博士生入学之日前五年计);或雅思5.5及以上或托福80及以上;少民计划、对口支援及援疆师资计划等国家专项计划普通招考生:新大学英语六级合格(426及以上)或旧大学英语六级合格及以上或英语专业八级合格或WSK(PETS 5)合格或在英语国家获得过学士及以上学位。
未达以上外语水平标准但科研能力特别突出(以学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在中科院期刊分类3区或JCR或 Scopus Q3期刊或其他高质量、高水平学术期刊上发表含录用1篇及以上学术论文)的考生,可提交破格申请。
2.学术条件
(1)直接攻读博士生,获得2023年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硕博连读生,已完成规定的硕士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读硕士研究生;
(3)普通招考博士生,发表(含录用)与本人报考专业方向相关的本学科高水平学术论文(学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或获授权国家发明专利(排名前二)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排名前三);或其他相当级别的学术成果。(由学科考核招生初审专家小组审定)
外语和学术条件未达到要求的考生不予进入复试阶段。
四、各类博士生申请程序
(一)直接攻读博士生
学校开通外校或本校跨院系推免生报名系统,申请截止时间及步骤详见《浙江大学关于2023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安排的通知》及《浙江大学海洋学院2023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安排》;获得2023年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本校或外校申请者按照教育部及及我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写报考志愿,并完成系统相应各环节程序。报名阶段只填报学院、专业、方向,不选择报考导师。
(二)硕博连读博士生
硕博连读博士生申请包括线下材料递交和登录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网上报名申请。
1.线下材料递交时间:2022年10月(春季入学)和2023年4月(秋季入学)
(1)《浙江大学研究生院在校硕士生硕博连读申请表》1份(详见附件);
(2)外语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原件审查后带回);
(3)硕士阶段成绩单1份;
(4)正高级别专家推荐信两封(详见附件)。
2.网上报名申请时间: 2022年10月15日至2022年12月20日,春季入学的硕博连读生完成系统报名;2023年4月20日至5月10日,秋季入学的硕博连读生完成系统报名,具体申请程序参见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和海洋学院相关通知。国家少数民族骨干专项计划的硕博连读生只能申请秋季入学,与普通招考的少数民族骨干生统一考核录取。
(三)普通招考博士生
普通招考采取“申请-审核”方式,博士生申请包括登录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的网上报名申请和向学院线下材料递交。
1.网上报名申请时间:2022年10月15日至2022年11月25日22:00,所有全日制博士学位申请者在该时间段完成系统报名,具体时间安排及要求以浙江大学研招网及海洋学院发布的相关通知为准;非全日制定向工程类博士具体报名时间和流程参见《浙江大学2023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第二次报名通知》(2023年3月10日网上发布)。报名阶段只填报学院、专业、方向,不选择报考导师。
2.线下申请时间和程序:2022年10月中旬至12月中旬,所有全日制博士学位申请者提交材料,2023年1月上旬学院完成材料审核,5月完成复试。具体时间安排及要求请关注浙江大学研招网及海洋学院相关通知。
3.材料递交:
(1)考生个人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
(2)学习和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
(3)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证书或其他证明英语水平的考试成绩单复印件等;
(4)本科生和硕士生阶段的学习成绩单复印件(须授课单位盖章);
(5)能证明科研水平和能力的材料,包括发表论文、专利或论文正式录用函的复印件,其中论文正式录用函复印件需要有通讯作者签字及联系方式;
(6)一份3000字以内的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想致力研究的问题和设想的陈述书;
(7)最高学位证书,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8)至少2封包括硕士期间导师在内的相关专业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签字出具的推荐信 (详见附件);
(9)原单位出具的政审意见(详见附件);
(10)在读博士研究生递交培养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备注:
(1)申请材料请按上述清单顺序编号提供,若上述申请材料不全,将不予受理;
(2)上述所有材料提交本学院后,将不再退回;
(3)根据情况,本学院可能会要求申请者另外提交申请材料原件,以供查验;
(4)请于规定时间内日递交材料,邮寄以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具体详见官网通知。
根据国家有关部委相关规定和浙江省物价部门的核准,我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研究生收取学费,其中非全日制定向工程类博士学费标准为15万元/生·全程,全日制博士学费标准为1万元/生·学年。
研究生奖助方案可登录浙江大学研究生院网页查询(网址:http://grs.zju.edu.cn/-奖学金和各类资助)。此外,海洋学院还设立了院设奖(助)学金,如海洋教育奖学金、劳雷-海兰奖学金、中天科技奖学金、舟山商会奖学金(助)等,优秀与家庭经济困难的博士生均有机会获得奖励与资助。
六、其他
培养方案、学位授予标准以及分流退出办法可登陆浙江大学海洋学院官网查询。
七、联系方式
(一)政策咨询及申诉
何老师 0580-2092700 hsm@zju.edu.cn
(二)各学科方向/专业类别联络人
1.海洋技术与工程(应用海洋科学方向)、资源与环境、生物与医药:
周老师 0580-2092591 zhoulisi @zju.edu.cn 邮寄地址(顺丰快递):浙江省舟山市浙大路1号浙江大学舟山校区行政楼227室,周老师收。
2.海洋技术与工程(海洋技术方向)、电子信息、机械:
史老师 0580-2092889 0917914@zju.edu.cn 邮寄地址(顺丰快递):浙江省舟山市浙大路1号浙江大学舟山校区行政楼227室,史老师收;
3.海洋技术与工程(海洋工程方向)、土木水利:
贝老师 0580-2092590 byy6463@zju.edu.cn 邮寄地址(顺丰快递):浙江省舟山市浙大路1号浙江大学舟山校区行政楼227室,贝老师收。
海洋学院
2022.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