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管理

首页  |  人才培养

海洋学院关于外校学生和本校提前入校学生住宿审批有关事宜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4-10-28 访问次数:774

各学科、各研究所及相关教师:

为规范和方便学生办理入校住宿手续,依据学校和学部相关规定,就手续办理等相关问题通知如下:

1、外校学生、本校应届毕业学生因毕业设计、短期科研、联合培养、已录取海洋学院研究生提前进入实验室等事项申请入住浙江大学学生宿舍,学院审核并备案的材料有:1)学生所在学校(院系)介绍信或身份学籍证明、研究生录取通知书或研究生科证明材料;2)浙江大学未入学研究生新生参与导师科研活动申请表(相关研究单位的责任老师进行安全教育并签字;院系审核加盖公章);3)浙江大学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的“临时住宿申请表”,联系电话88206060;

2、导师和未入学新生必须认真阅读浙江大学未入学研究生新生参与导师教科研活动有关规定http://grs.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16307&object_id=11940,并填写未入学研究生新生参与导师科研活动申请表和承诺书。

3、安全责任:学生导师或指导老师为外校学生及提前入住学生的安全责任人,应对提出入住申请的学生按要求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后方可在申请表上签字,同时,承担学生在我校学习研究期间相应的安全教育责任。

4、保险:提前入校研究生因处在学籍的真空期,因此,必须购买短期人身保险。保费每人约10-20元,保费由学生本人或导师承担,联系电话13429678400徐春晖。

5、短期餐饮(含饭卡和超市消费,3个月以内建议办此卡):由学生本人到学校食堂申请领取临时饭卡。

6、长期临时卡(含门禁、图书馆出入、餐饮、超市等,3个月以上建议办此卡),办理流程如下:

可登陆http://zuits.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1689&object_id=1736

ü 请学生在校园卡综合服务网站上登陆统一身份认证进行用户自注册,注册时学生身份应填写非全日制研究生

ü 注册完成后与网站提示的老师(吴锋)进行联系0571-88208887,办公室317,,让老师帮助完成进一步审核;

ü 网上审核后,请学生去老师处导出申请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ü 向ecard@zju.edu.cn邮箱发送学生的电子证件照;

ü 持有申请表前往学校纳米组团一楼申请办理校园卡(黄卡/工本费20),注意纳米组团楼的办公时间

7、办公室/实验室:由导师解决/申请海洋大楼办公室的可填写《海洋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申请登记表》,学生本人签名—导师签名—研究生科签名—递交党政办公室

今将本通知转发至各导师,上述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导师承担,今后凡涉及相关学生住宿事宜均按本通知办理。

附件1:浙江大学未入学研究生新生参与导师科研活动申请表

附件2:未入学新生承诺书

附件3:海洋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申请登记表

浙江大学海洋学院

201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