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管理

首页  |  人才培养

[6月9日更新]海洋学院关于2015年拟录取博士研究生招生 政审、调档、组织关系转接事项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5-05-19 访问次数:1202

截至2015年6月9日9时,政审表及档案回收情况请点击此处查看。

报考海洋学院2015年博士研究生的拟录取同学,在正式入学前请联系原单位协助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在政审调档函寄出后,我们会提供挂号信编号,请同学们后续跟进,确保政审、调档工作顺利开展。

(1)政审调档函包括政审函和调档函各一份,请原单位复印,以作为调档备用。

(2)政审调档函是交给单位党委(党总支)部门的,政审回函必须有单位党委(如**大学**学院党委)的印章。

(3)政审表可在此处下载,也可按照原单位的既定格式。

2、党组织关系转接事项:浙江省考生:转入单位填浙江大学海洋学院,组织抬头填浙江大学党委组织部;外省考生:转入单位同上,组织抬头填浙江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组织关系转接请新生报到时携带介绍信上交海洋学院学生思政工作部统一办理。

请务必将政审、档案等相应材料于2015年6月5日前寄到: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 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 海洋大楼338室车老师收,邮编:310058。档案接收单位:海洋学院学生思政工作部。

注:如果该同志为定向、委培生,则勿需寄档案,只要寄政审表即可。

咨询电话:0571-88208124 车老师 17816859399刘老师

海洋学院学生思政工作部

201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