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首页  |  学院动态

平安护航G20:海洋试验站暑期运行和管理办法

作者: 发布日期:2016-06-23 访问次数:450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平安护航G20全省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和学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关于填报暑期实验室使用申请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结合海洋试验站的实际情况,海洋试验站今年对摘箬山岛全岛、校区码头及船队的管理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1. 2016年暑假(7.4-9.10)期间,海洋试验站原则上不对校外人员开放。

2. 2016.7.4-8.19期间,海洋试验站根据各申请部门的上述需求针对性地对校内师生和16名校外学生进行开放。对未在暑期前提出申请并通过党政联系会讨论的,或与申请计划不符的需求,原则上不开放。

3. 2016.8.20-9.10,海洋试验站原则上不对校内外开放,对所有房间和楼宇贴上封条。

4. 对暑假期间因特别重大事情确需临时开放的,采取“一事一报”原则,经学院分管领导同意后,海洋试验站遵照执行。

5. 各团体应严格遵守海洋试验站的有关科研和教学的管理制度。

不开放指:不对外出租校船,不开放外海实试基地和校区码头,不以海洋试验站、海洋学院或海洋研究院的名义使用各项目平台、沿海滩涂和其他岛上资源。

具体管理措施

(一)船队和校区码头

1. 6月底前完成“紫金港”船年度保养维护、CCS的船舶年检,排查船舶安全隐患。

2. 制定船舶安全运行管理制度和船舶应急预案。

3. 船队严格执行浙江大学船队管理制度,每日对船舶和校区码头进行安全巡查,并做好各类记录。

4. 对提出有用船计划的团体,船舶使用严格采用预约审批制(附件3.浙江大学暑期用船联系单),对未按时提出申请的,船队一律不开航。

5. 船队需同时凭暑期开船通知书和船舶调令员指令开船,严禁搭客载客。

6. 用船前,带队负责人要对上船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若用船日遇特殊天气,有开船安全隐患的,必须根据海洋试验站的安排,更改或取消船期。登船后,严格遵守船舶安全管理相关制度,听从船队的指挥。

(二)摘箬山岛

1. 暑期前,海洋试验站完成对外海实试基地管辖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实验室安全、宿舍安全、食堂安全的检查,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对不使用的房间或楼宇贴上封条。

2. 舟山同力教育后勤管理有限公司凭海洋试验站提供的暑期后勤计划对各类人员提供相应的服务。

3. 外海实试基地住宿严格执行入住登记审核制度。

4. 入驻摘箬山岛外海实施基地的科研平台

1)各项目组自行负责和检查实验室内或项目相关的仪器设备的安全,确定安全负责人,620日前报海洋试验站备份。实验室安全负责人要加强实验室人员的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措施。

2) 对暑期需要使用的实验室,请按照学校《关于填报暑期实验室使用申请的通知》通过各自学院(系)向学校填报,620日前报海洋试验站备份。

3) 对未经报备海洋试验站的项目组在暑假期间上岛做实验的,海洋试验站不提供各类保障服务,若出现安全问题由各项目组自行负责。

5. 暑假上岛实习和科研试验

1) 海洋试验站对各类上岛实习和科研试验的团体,提供后勤保障服务,统筹安排住宿、校船,协调安排餐饮。

2) 各使用团体在上岛前2周将上岛人员名单、具体计划、后勤具体需求安排与海洋试验站进行对接,逾期视作取消当次计划。

3) 各团体需安排专门的老师负责学生的安全,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措施,尤其是在码头、野外及海上。

4) 对使用社会船舶的,请自行解决所有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