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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下半年浙江大学海洋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作者: 发布日期:2019-09-25 访问次数:1806

因浙江大学海洋学院发展需要,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要求,经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大学海洋学院(舟山校区),是浙大在杭州本部以外建立的首个办学特区,坐落于中国第一大群岛和重要港口城市舟山。海洋学院的前身为2009年成立的海洋科学与工程学系,于20159月入驻舟山校区办学。

海洋学院是一所以“高起点、强辐射、可持续、国际化”为发展理念的专业型、研究型学院,致力于建设具有浙大特色的一流海洋技术与工程学科,搭建校内相关学科会聚平台,打造太平洋西岸重要的海洋科教中心。

海洋学院现建有海洋科学学系、海洋工程学系、海洋信息学系(筹)。设有海洋地质与资源、海洋化学与环境、海洋生物与药物、物理海洋与遥感、海洋工程与技术、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海洋结构物与船舶工程、海洋传感与网络、海洋电子与智能系统等9个研究所和港航物流与自由贸易岛研究中心,共建有浙江大学海洋研究院和浙江大学先进技术研究院舟山海洋分院。拥有海洋工程装备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和海洋岩土工程与材料浙江省重点实验室、海洋观测-成像试验区浙江省重点实验室、海洋装备试验浙江省工程实验室、海洋工程材料浙江省工程实验室、海上试验浙江省科技创新服务平台以及浙江省“智慧东海”协同创新中心等科研平台。

二、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

招聘

人数

学历/学位要求

专业要求

户籍要求

年龄要求

备注

系统工程师

1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信息与通信工程类

户籍不限

1983925日及以后出生

1.精通基于跨平台的Linux系统部署架构及应用程序开发(如ShellC/C++QT等);熟练掌握AVRSTM32ARM等处理器及相关底层软硬件开发;熟悉FFMPEG框架及RTMPRTSP等流媒体网络协议编程。

2.   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每年从事出海作业时间原则上不低于3个月。

三、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品行;

(二)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三)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能报考;

(四)目前正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五)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四、信息发布平台

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zsrls.zhoushan.gov.cn)。

浙江大学舟山海洋研究中心网站(zoceanc.zju.edu.cn)。

浙江大学海洋学院网站(oc.zju.edu.cn/_s535/main.psp)。

其中浙江大学舟山海洋研究中心网站和浙江大学海洋学院网站为发布考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的平台。

五、报名办法和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

(一)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101017:00止。

(二)报名办法:报名者请将以下报名材料以jpg格式图片,在报名时间内发送至邮箱:zhangxl6677@zju.edu.cn,过期不予受理报名。考生在考试前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报名材料:

1.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舟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及一寸彩照(见附件)。

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招聘岗位计划数的3倍,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经报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招聘方式。资格审查贯穿于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整个过程中,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浙江大学海洋学院负责审查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

六、考试形式

考试形式为面试,满分为100分。若应招聘岗位数与报名人数之比达到1:20及以上,则增加笔试环节,满分为100分,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6进入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合格分均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进入下一环节;按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折合成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考试工作由浙江大学海洋学院组织实施。考试时间、地点及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七、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若成绩还相同,则进行加试)。

体检按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标准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浙江大学海洋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八、公示及聘用

本次招聘人员为浙江大学舟山海洋研究中心事业编制。

经体检、考察合格者,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浙江大学海洋学院及浙江大学舟山海洋研究中心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舟山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对象公示后,聘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均不再递补。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浙江大学海洋学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2092359, 13588141399

 附件舟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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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舟山海洋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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