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管理

首页  |  人才培养

浙江大学海洋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作者: 发布日期:2020-08-21 访问次数:255


浙江大学海洋学院,坐落于中国第一大群岛和重要港口城市浙江省舟山市,总建筑面积约20万平方米,是一所以“高起点、强辐射、可持续、国际化”为发展理念的专业型、研究型学院。

海洋学院下设海洋工程学系、海洋信息学系、海洋科学系,建有海洋工程与技术、海洋传感与网络、海洋电子与智能系统、海洋结构物与船舶工程、港口海岸与近海工程、海洋地质与资源、物理海洋与遥感、海洋化学与环境、海洋生物与药物等9个研究所。拥有海洋工程装备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多个浙江省重点实验室、省科技创新服务平台、“智慧东海”协同创新中心等,建设了“三池、六槽、一筒、一台”海洋工程试验设施群以及浙江大学摘箬山岛海洋科技生态岛等;同时还共建有浙江大学海洋研究院和浙江大学先进技术研究院舟山海洋分院。

海洋学院坚持“国家目标、一流牵引,理工协同、学科融合,做精海科、做强海工”的理念,提出和实施海洋领域的海洋工程与海洋学会聚学科建设战略,现拥有海洋技术与工程交叉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下设应用海洋科学、海洋技术和海洋工程3个学科领域方向;并在资源与环境、土木水利、机械、电子信息和生物与医药5个领域培养专业学位工程博士。目前在海洋工程装备、海洋信息与技术、海洋结构与近海工程、海洋环境、海洋生态等优势学科方向上逐步形成学术高峰和科研高地。在深海技术、智慧海洋、海工结构、海洋安全、环境保护、能源开发、资源利用、海洋经济等八个研究领域形成学科特色,推动各学科在海洋领域的交叉融合会聚共享。

一、招生方式

直接攻博、硕博连读、普通招考三种方式。

二、招生专业

浙江大学海洋学院2021年全日制非定向学术学位博士招生专业为“海洋技术与工程”。直接攻读博士生学制5年;硕博连读博士生学制是硕士阶段与博士阶段合计5年;普通招考博士生学制3.5年。

三、各类博士生的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可以申请普通招考博士生;本校在读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申请硕博连读博士生;获得2021年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可直接申请攻读学术学位博士生;

4.外语或学术申请条件

1直接攻读博士生,大学英语六级460及以上或WSKPETS 5)合格或英语专业八级合格或英语国家获得过学士及以上学位,成绩有效期五年;或雅思5.5及以上或托福80及以上;

2硕博连读生,大学英语六级460及以上或WSKPETS 5)合格或英语专业八级合格或英语国家获得过学士及以上学位,成绩有效期五年;或雅思5.5及以上或托福80及以上;或获得研究生英语课程学分;研究生课程修读情况及学习年限不作为申请的必要条件;

3普通招考博士生,应具有较好的听、说、读、写能力,大学英语六级合格(426及以上)或WSKPETS 5)合格或英语专业八级合格或英语国家获得过学士及以上学位,成绩有效期五年;或雅思5.5及以上或托福80及以上, 如初审未达以上外语水平标准但科研能力特别突出(以学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发表或录用一篇JCR Q1区论文或2SCI)的考生,可提交破格申请;其中少民计划、对口支援及援疆师资计划等国家专项计划:新大学英语六级合格(426及以上)或旧大学英语六级合格及以上或英语专业八级合格或WSKPETS 5)合格或在英语国家获得过学士及以上学位。外语未达到要求且不符合破格条件的考生不予进入复试阶段;同时需发表(含录用)与本人报考专业方向相关的SCI学术论文一篇或本学科核心期刊学术论文一篇(学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由学科考核招生初审专家小组审定)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排名前二)或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排名前三);科研未达到要求的考生不予进入复试阶段;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6.有至少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7.现在读博士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名截止日前需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处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8.申请人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申请,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提交认证报告;

9.非全日制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者,具体要求届时详见《浙江大学2021年非全日制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10.我院海南浙江大学研究院博士生专项计划申请者申请条件同上,具体要求详见我院通知,备注中填写:“海南专项计划”;

11.申请者在申请前应确认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不符合申请条件者将不予录取;在学期间或毕业后如发现申请材料、前置学历学位等弄虚作假,相关后果由申请者本人承担。

四、各类博士生申请程序

(一)直接攻读博士生

学校于202084日开通外校或本校跨院系推免生报名系统,申请截止时间及步骤详见《浙江大学关于2021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系统开放的通知》;获得2021年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本校或外校申请者按照教育部及及我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写报考志愿,并完成系统相应各环节程序。

(二)硕博连读博士生

硕博连读博士生申请包括登录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的网上报名申请和向海洋学院线下材料递交。

1.网上报名申请时间:202010月中下旬至12月初(春季入学)和20215月(秋季入学),具体申请程序参见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和海洋学院相关通知。国家少数民族骨干专项计划的硕博连读生只能申请秋季入学,与普通招考的少数民族骨干生统一考核录取。

2.线下材料递交:

1)《浙江大学研究生院在校硕士生硕博连读申请表》1份;

2)外语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原件审查后带回);

3)硕士阶段成绩单1份;

4)正高级别专家推荐信两封;

5)硕士阶段成绩单1份。

(三)普通招考博士生

普通招考采取“申请-审核”方式,博士生申请包括登录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的网上报名申请和向学院线下材料递交。

1.网上报名申请时间:202010月中旬至11月中旬,所有全日制非定向博士学位申请者,以及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海南浙江大学研究院博士生专项计划”等在该时间段完成报名,具体报名时间和程序参见《浙江大学2021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第一次报名通知》;20213月中旬,非全日制定向工程类博士须在该时间段报名,具体报名时间和程序参见《浙江大学2021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第二次报名通知》。逾期将不予受理。

2.线下申请时间和程序: 202010月中旬至1210日,所有全日制非定向博士学位申请者,以及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海南浙江大学研究院博士生专项计划”等申请者提交材料,20211月初学院完成材料审核,5月完成复试。具体时间安排及要求请关注浙江大学研招网及海洋学院相关通知。

3.材料递交:

1)考生个人信息登记表(详见 附件.报考博士研究生信息登记表.doc);

2)学习和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

3)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证书或其他证明英语水平的考试成绩单复印件等;

4)本科生和硕士生阶段的学习成绩单复印件(须授课单位盖章);

5)能证明科研水平和能力的材料,包括发表论文、专利或论文正式录用函的复印件,其中论文正式录用函复印件需要有通讯作者签字及联系方式;

6)一份3000字以内的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想致力研究的问题和设想的陈述书;

7)最高学位证书,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8)至少2封包括硕士期间导师在内的相关专业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签字出具的推荐信 (详见 专家推荐信.docx)

9)原单位出具的政审意见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政审表.doc

10)在读博士研究生递交培养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备注:

1)申请材料请按上述清单顺序编号提供,若上述申请材料不全,将不予受理;

2)上述所有材料提交本学院后,将不再退回;

3)根据情况,本学院可能会要求申请者另外提交申请材料原件,以供查验;

4)请于规定时间内日递交材料,邮寄以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具体详见官网通知。

五、院特色奖助学金

海洋学院设立了院设奖(助)学金,如海洋教育奖学金、劳雷-海兰奖学金、中天科技奖学金、舟山商会奖学金(助)等,优秀与家庭经济困难的博士生均有机会获得奖励与资助。

  1. 咨询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建议顺丰寄送)

袁老师 0580-2092889 hzczywj@zju.edu.cn

1.海洋技术与工程(海洋技术、工程方向):

史老师 0580-2092889  0917914@zju.edu.cn  邮寄地址:浙江省舟山市浙大路1号浙江大学舟山校区行政楼104室,史老师收;

2.海洋技术与工程(应用海洋科学方向):

于老师 0580-2092319  yuyanan229@zju.edu.cn  邮寄地址:浙江省舟山市浙大路1号浙江大学舟山校区海科楼311室,于老师收。

附件下载.zip


海洋学院

2020.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