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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海洋学院关于2023年拟录取博士研究生招生政审、调档等事项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3-05-19 访问次数:3816


 

2023级拟录取博士研究生(含免试生):

根据教育部和浙江大学有关规定,需要对所有拟录取博士新生进行政审,并对非委培定向的考生调取档案,请所有拟录取新生联系所在单位协助做好以下工作:

1.政审、调档

1)所有新生均需通过政审鉴定:本学院(浙江大学海洋学院)升学同学由学院统一政审和调档,其余所有新生请及时登录邮箱查收《海洋学院关于2023级研究生招生调档政审的函》(请下载后彩色打印填写完整交由政审单位,抬头为政审单位全称,第一行空格为考生本人姓名)、《浙江大学2023年拟录取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鉴定表》联系所在单位如实详细填写并加盖党组织公章。

提交时间:请各新生提醒政审单位于2023620日前将《浙江大学2023年拟录取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鉴定表》邮寄(顺丰或EMS)至我院。

浙江大学拟录取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鉴定表填写注意事项详见:填表说明

2)已就业的往届毕业生除提交鉴定表外,还需到原工作单位办理离职手续,由原工作单位出具离职证明(写明离职日期),并将考生的鉴定表、离职证明材料于2023620日前一起寄到我院。考生请将调档函及时交至其档案管理单位(做好个人档案催促跟进工作),由档案管理单位负责寄送档案,不接收个人提交档案。

3)应届毕业生的档案材料(含中学、高考、大学本科及党团员材料等),由考生所在单位于2023710日前将考生的全部档案以邮政EMS方式寄到我院(定向生、委培生、强军计划不寄)

政审表、档案通讯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浙大路1号,浙江大学舟山校区行政楼335,邮编:316021,单位名称:浙江大学海洋学院学生思政工作部

政审表、档案收件人:肖老师,办公电话:0580-2092116

2.新生党团组织关系转移

党组织关系转接事项:浙江省内考生:请所在基层党组织直接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内操作,转入单位填“中共浙江大学海洋学院委员会”;省外考生:转入单位同上,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填“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组织部”。组织关系转接请新生报到注册时携带介绍信上交至接待点统一办理。(原则上不提前接收党组织关系转移)

团组织关系转接事项:团组织关系转接通过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具体流程由原单位确定,转入单位为“浙江大学海洋学院团委”,新生发起转入申请后,学院团委会统一审核。

以上请相互转告,如有问题请及时和学院联系,请加入海洋学院2023级研究生新生钉钉群(群号:28965022173)。请大家及时添加,验证信息及群名片均为“专业-姓名”,大家进群后可以在群里咨询疑问。谢绝非浙大海洋学院2023级拟录取研究生进群。

附件:浙江大学2023年拟录取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鉴定表.pdf

附件:填表说明.pdf

 


                                                                  

海洋学院学生思政工作部

2023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