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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新生、老生报到注册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3-07-27 访问次数:6729


各位研究生新生、老生:

2023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报到、注册工作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

 

研究生新生:

一、报到注册安排

1、报到时间:20239158:3017:30

2、报到地点:舟山校区食堂二楼

3、报到注册验证材料(学生需携带以下材料):

1)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2)有效的本人证件: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港澳台居民证件等),并务必携带复印件一份。

3)证书:硕士生必须持有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博士生必须持有硕士毕业证书原件、硕士学位证书原件。直博生必须持有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境外获得学位的必须有教育部留服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并请携带各证书复印件一份。未获得以上学历学位证书者不予报到入学。

4)硕博连读生须有办妥硕士生阶段离校手续、本人签字的电子离校单打印件。

(5)完成“新生服务网”操作:学校将于2023728日起开通研究生新生服务网(http://regi.zju.edu.cn/home),该系统包括学校的有关通知公告、缴费信息、住宿安排、新生需完成的测试以及其他环节。所有新生必须登录新生服务网,完成相关手续。完成所有新生服务网环节后请下载信息维护确认后的新生登记表,并彩色打印新生登记表1(含本人签字),在报到时上交。

6)导师双向确认单:学生、导师双方签名,导师以研究生管理系统显示为准。

42023年秋季研究生新生报到将全面启用线上报到流程,需先现场采集每一位新生的报到照片并进行在线人脸对比,对比一致者方可报到注册。请新生在报到时不要过度化妆、头发不要过度遮挡面部,以保证人脸对比的准确性。

5、请假规定:因故不能按期报到注册、入学的研究生,应当事先征得导师同意,并提交书面请假单和相关证明材料,请假单学生、导师亲笔签字,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byy6463@zju.edu.cn>。请假经学院分管领导批准后方为有效。请假期限为2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6、未在2023915日报到注册的研究生,请在入校后工作日至行政楼227报到注册,携带所有核验材料。

二、其他事宜

1、信息维护:新生可在“新生服务网”(报到前)以及浙江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报到后一个月内)中维护个人信息。

2、新生体检:新生必须参加校医院统一安排的体检复查,具体日程按校医院通知。

3、医疗保险:新生医保有关事项详见新生服务网通知。

4、“关于2023级研究生入学填写《婚育情况调查表》的温馨提示”请查看浙江大学校医院网站相关通知。

5、户口迁移、党组织关系转移、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及绿色通道等事宜详见http://www.grs.zju.edu.cn/2023/0706/c62902a2779062/page.htm或学院学生思政工作部后续通知。

 

研究生老生:

注册时间:20239148:30—12:0013:30—17:30

注册地点:行政楼230

注册须知:

1)研究生本人持研究生证按时到注册点注册,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到校的,在“浙江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学籍异动中进行请假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方为有效。在928日前研究生老生须完成注册手续。研究生请假原则上一个长学期内累计不得超过1个月。因公在境外的学生,无需注册。

2)在学制规定期限内不能完成学业的研究生,需要申请延期,要求详见管理系统内提示,硕士生申请延期不超过半年,博士生申请延期不超过1年。办理完延期后,才能注册。

3)需交学费的研究生,应在注册日前交足学费,否则不予注册。缴费办法详见校网2023年暑期有关事项安排通知(https://zhfw.zju.edu.cn/2023/0628/c5072a2776821/page.htm)中的“学生缴费事项安排”。住学生公寓的研究生老生,应在注册日前办妥缴纳住宿费手续,否则不予注册。具体交费办法按宿管中心的有关规定办理。

4)二所联培、海南专项研究生注册参照往年。

5)关于基本医疗保险。2024年度(指自然年度)我校大学生医保参续保工作拟于20239月初启动。参保费90元由学校通过浙大收费平台统一代收代缴。届时请登录浙江大学收费平台(http://pay.zju.edu.cn)或关注微信公众号“浙江大学计财处”完成自助缴费(90 /年)。具体通知请务必关注校医院、研工部等网站。

6)注册采用线上刷脸注册流程,请相关同学在注册时不要过度化妆、头发不要过度遮挡面部,以保证人脸对比的准确性。

7)未在2023914日报到注册的研究生,请在返校后工作日至行政楼227注册,注册前先在“浙江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学籍异动中进行销假申请。

8)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浙大发研〔2017115号)的规定,“未在学校规定时间注册超过2周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无正当理由的”“未经批准连续2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出国(境)未经学校批准逾期2周以上未归的”应予退学。

提醒:凡是没有注册的研究生,将取消评奖、停止发放岗位助学金,教育部学籍学历管理平台学年不注册,将自动取消学籍。

 

 

 

海洋学院教学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