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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浙江大学海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办法

作者: 发布日期:2024-04-25 访问次数:10


根据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关精神,2024年海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将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确保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经我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我院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和录取工作方案如下: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梅德庆

副组长:瞿逢重 吴锋

成  员:马忠俊 何方 郑道琼 徐志伟 李春峰 贺治国 黄豪彩 闫小龙 吴颖骏

秘  书:贝燕燕

申诉联系人:周莉斯(Tel0580-2092591E-mailzhoulisi@zju.edu.cn

浙江省舟山市浙大路1号浙江大学舟山校区行政楼227

二.综合考核名单确定原则

1.符合《浙江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要求。

2.符合普通招考博士、硕博连读生申请条件并通过材料审核的考生。

3.学院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学校下达的招生指标,原则上按不超过1:2的比例确定各学科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

三.招生计划

学位类型

专业名称

招生人数

学术学位

海洋技术与工程

90以学校下拨指标为准

专业学位

资源与环境、电子信息、机械、土木水利、生物与医药

备注:其中包括海南专项计划、崂山专项等博士名额。


四、资格审查

时间:428日(周日)15:00-17:00资格审查当天考生可以凭身份证进入校园。

地点:舟山校区教学楼338教室

提交材料:有效身份证件、应届生提供中国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资格保证书(见附件1、往届生提供前置学历学位证书(国外获得学位者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和中国学信网学历在线认证报告、在读博士研究生携带培养单位同意报考意见、现役军人上传所在军区政治工作部门同意报考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的证明。

以上材料均需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请考生准备6份纸质介绍材料,在资格审查时由本人交给资格审查负责老师。材料可包括:个人简历、成绩单、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其他重要成果(包括能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学术论文或原创性工作成果、获奖证书等)。

五.综合考核

1.考核形式: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用线下综合考核面试方式,考核全程录音录像。

2.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和品德、英语水平、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包括专业基础知识、科研潜力、创新能力、科学素养等)考核等。综合考核面试时间一般每生不少于30分钟,其中包括PPT展示8分钟,PPT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英文自我介绍、硕士期间学习和科研成果、博士阶段科研计划等。

3.考核成绩

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考核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考核成绩=面试成绩。

4.考核安排

考核时间:429日上午8:00开始,具体分组及地点于资格审查当日(428日)在教学楼338门口张贴公布。

六.录取

学院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综合考核结果、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博士生拟录取名单。

综合成绩计分办法:

1.普通招考博士

综合成绩=材料审核成绩×0.1+考核成绩×0.9

2.硕博连读生

综合成绩=考核成绩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2.面试成绩或综合成绩不合格;

3.体检不合格。

七.体检

拟录取考生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自行在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将体检表于525日前以顺丰快递(不接收其他快递)寄往我院教学管理办公室,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浙大路1号浙江大学舟山校区行政楼227室,收件人:贝老师,联系电话:0580-2092590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其他

政审、调档等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应届毕业生资格保证书.docx

附件2.综合考核名单.xls